沁阳市群众艺术馆原名沁阳县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1969年改称沁阳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9年改为沁阳县文化馆,1989沁阳撤县建市后为沁阳市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18人。目前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5人)。
沁阳市群众艺术馆的工作职责:以文艺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辅导培训基层文化人员和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创作生产和推广群众文艺作品;组织开展相关文化理论研究;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
沁阳市群众艺术馆位于沁阳市区北门大街6号,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含新馆面积)。拥有三层综合楼一栋,小型舞台一座。设有戏剧排练室、音乐培训室、舞蹈培训室、美术书法创作室、多功能活动厅等。馆办文艺团体有沁阳市艺术摄影学会、怀梆艺术研究会、唢呐学会等。馆办活动和乡镇文化中心活动相互配合、组织辅导和培训创作有机结合,收到显著效果。
馆内设办公室、非遗中心办公室、文艺辅导部、艺术培训部、理论调研部等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