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6/26发布者:群艺馆阅读次数:85次 关闭窗口
6月24日,沁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沁编〔2016〕19号)《关于市群众艺术馆更名的批复》文件,同意将“沁阳市群众艺术馆”更名为“沁阳市文化馆”,同时,保留“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