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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和利用

发布时间:2015/8/23发布者:沁阳市文化馆 关闭窗口

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和利用
河南省沁阳市群众艺术馆  韩  毅
 
【内容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必须坚持与其生存的文化土壤紧密结合、与传统技艺紧密结合、与文化习俗紧密结合的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过程中,要区分不同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异性,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特质,推进文化传承与产品科技创新的融合。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产业开发  文化传承  科技创新
 
沁阳地处河南省西北部,北接煤海山西,南眺中原大地,位于太行山与黄河怀抱的三河奥区、覃怀腹地。沁阳面积虽然只有623.5平方公里,但属河南省“文化强市”、“文化大市”,首批公布的“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的“千年古县”,又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沁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市,到目前为止,沁阳市政府共公布了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共108项,其中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有5项,列入河南省级保护名录的有9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凝结了广大民众的高超技艺和才能,集中展现了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存在于民间广大民众中的知识和智慧的结晶。它们不仅是古怀府地区文化独特形态的集中体现,也是发展地方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本。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中需明确的有关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发挥文化本位优势,拓展文化资源范围。有利于挖掘文化资源特色,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有利于发现文化资源亮点,形成文化产业经济。如何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增值性进行产业化运作,是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传承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沁阳市政府和民间团体都做了不少努力,但从成效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依然堪忧,保护方法存在误区、利用和开发不合理等问题普遍存在。笔者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方面,需要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区分不同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异性
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涉及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其中有人们喜闻乐见的丝竹乐曲——怀梆、唢呐艺术、“两家闲”戏,有反映当时人们民间信仰的民俗——三月三二仙庙会、二仙奶奶行水、六村古庙会,还有传承历史久远的传统技艺——闹汤驴肉制作技艺、怀帮黄酒酿造技艺、怀药膳食酱制技艺,巧夺天工的工艺美术——盆窑黑陶、黄河澄泥砚、野王纻器等等。这些项目世代流传,影响较广。由于自身特点的不同,产业化的可能性也各不相同。如传统技艺类项目盆窑黑陶、怀帮黄酒、黄河澄泥砚等,因为本身具有较强的商业属性,易于进行产业化开发,而传统技艺类的常平荆编技艺、怀府纺织技艺、东高高氏古法造纸技艺等,虽有一定保护价值,但生产技术已遭淘汰,则难以直接用于产业化开发。这一现状的存在,需要政府部门及产业开发者充分认识、明辨差异,才能有的放矢。
(二)区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与一般文化产业的不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与一般文化产业的区别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有其生存的特定文化空间,如“怀帮黄酒酿造”,以当地盛产的怀山药、怀地黄和精白梗米、精白糯米、黄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过蒸煮、开耙、压榨、煎酒等一系列酿造过程,最后形成怀帮黄酒特有的味甘、色清、气香、力醇的酒体风格。其生产原料离不开本地盛产的“四大怀药”,其工艺采用的是独特的“三浆四水” 配方及发酵工艺,其酿造技艺是在长期的社会交替和历史演变中逐步完善并形成的。与这一环境和文化空间的隔离往往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失真和扭曲。而一般文化产业如纸箱包装、纸品印刷等,仅强调其文化性即可,不用特别强调文化土壤和生存空间。这就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开发的同时,文化底蕴、文化空间、市场前景三者并存,缺一不可。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需坚持的有关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还须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与其生存的文化土壤紧密结合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土壤的相溶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离开它生存的文化空间,被置于工厂化的流水线上,就会“灵魂”尽失,保护的就不再是文化遗产,而成为背离文化本源的躯壳;二是与传统技艺紧密结合的原则。对于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需要保护的并非实物本身,而是制造这种实物的传统技艺。实物在进行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同时,应注意对传统技艺的传承和保护;三是与文化习俗紧密结合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往往与某一民族或地域的文化习俗有很大的关系。抛开文化习俗,单纯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缺失。
二、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状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不仅仅是获得商业利润,更重要的目的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近年来,沁阳市着力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普及宣传和开发利用,使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既坚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及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又有效提高了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扩大了就业岗位,并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非遗资源,是沁阳非遗产业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沁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百工兴盛。截止2014年11月,沁阳市政府共公布了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8项,命名了246位各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沁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名录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为非遗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软硬条件,是沁阳非遗产业化发展的区位支撑沁阳自然环境秀美,创业环境和谐,政策环境宽松。近年来,沁阳市先后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文化旅游产业区建设指挥部等机构,组织、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2013年12月,沁阳市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沁阳市文化旅游产业鼓励投资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沁阳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正逐步完善并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三)民间资本,是沁阳非遗产业化发展的项目支撑市场需求旺盛,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民间投资积极活跃,为沁阳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的大背景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引导下,相信势必有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到非遗产业化发展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当中。
(四)工作基础,是沁阳非遗产业化发展的坚强保障近年来,沁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蓬勃开展,一直走在焦作各县市前列。2007年,沁阳市先后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沁阳市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保护现状等情况,比较完整地掌握了全市遗产资源的储量信息。通过近年来的积极工作,全市非遗保护名录得到了不断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
  目前,全市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项目主要集中在四大怀药种植与炮制、盆窑黑陶、怀帮黄酒、野王纻器、黄河澄泥砚、怀汁堂怀药膳食、怀府闹汤驴肉等传统技艺项目方面。2013年,山王庄镇盆窑村黑陶厂的生产总值170万元,净利润68万元,分散经营的生产总值130万元,传承人工资收入由2011年的3万元达到5万元;河南聚珍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保持怀帮黄酒传统酿造技艺的基础上,加大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力度,利用自主研发、技术合作与技术引进,不断增加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的产品生产,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9833万元,实现净利润640万元;神农陶文化产业园依托黑陶制作技艺,先后开发了以神农为主题的系列作品,黑陶作品《炎壶》荣获中原壶创意设计大赛“金奖”,2014年神农陶黑陶作品《黄河娃》代表中国传统民间工艺参加了在加拿大举办的“2014年中加文化节”荣获“金奖”。 2014年,河南聚珍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沁阳市怀汁堂怀药有限公司被命名为第三批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沁阳非遗产业化发展还存在多方面问题,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可开发的非遗项目不足20%,非遗产业化发展呈现“少、低、散”的不利局面。受地域、观众等因素的影响,怀梆、唢呐艺术、“两家闲”戏演出空间狭小,观众有限,效益很难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欠缺,高端创意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缺乏。项目单位多属小微企业,项目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需要科学推进
  (一)立足传承,推进文化传承与产品科技创新的融合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传承与创新完全是可以处于协调而不矛盾的和谐态势的。一方面,应当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特质;另一方面,应当以该传统文化特质为基础,创新文化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可持续性的利用本身也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应当调动传承人或传承单位开发传统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在保留文化命脉和不改变文化基因的同时,变革传承方式和创新传承产品,以开发传统文化产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来带动和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重视市场运作规律,变革和开拓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途径或方式。
(二)突出重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依托于特定的物质基础,包含着对其周围一定规模的环境的保护,这就需要进行整体性保护。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与当地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如依赖于当地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巧妙利用当地某种自然资源等。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品类繁多的非遗产品的生存状态是不平衡的,有的因产品在市场上依然行销而发展,有的因产品逐渐退市而萎缩,有的则因产品没有销路而处于濒危状态。所以,在对非遗进行生产性保护时,需要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要按照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和群体性特征,进行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保护措施。重点扶持黑陶、四大怀药、黄河澄泥砚、野王纻器等已初步具有文化品牌效应与价值的非遗项目,打造非遗生产性保护创意品牌。
 
 (三)认真谋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要充分认识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认真总结以往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搞好协同发展。各地要认真规划本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发展战略,优化发展布局,明确发展重点;二是要加强业务指导。文化部门要及时发布和传递相关政策、规划信息,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对具有鲜明门类特点、行业个性和民俗特性的生产性非遗项目,给予适当的倾斜性指导。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在传承传统技艺、坚守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对技艺有所创新和发展,从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活力。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在制作传统题材作品的同时创作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作品,推动传统产品功能转型和审美价值提升。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产品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积极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平台;三是要拓宽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鼓励建立社会中介组织,努力拓展社会各界支持的渠道、平台和方式,做到不拘主体、不拘形式、不拘内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聚各方力量,汇多路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更需要本土化的保护和整体性的开发。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尚处于起始阶段,相信未来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和产业化理念的更新,沁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将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陈晓伟,《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产业开发》,2014年4月《河南日报》
2、丁丽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开发传统文化产业的结合路径》
 
 
 
作者简介 
韩毅,沁阳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本科文化程度,副研究馆员技术职称。联系地址:沁阳市群众艺术馆,邮编:454550,联系方式:13938133559,电子邮箱:qywhjh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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