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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豫政〔2007〕11号)

发布时间:2007/2/6发布者:沁阳市文化馆 关闭窗口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48项),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加快我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七年二月六日


第一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48项)

一、民间文学(18项)

二、民间美术(15项)
 

三、民间音乐(19项)     39-6唢呐(沁阳市)

46-13郑王词曲(沁阳市)

四、民间舞蹈(15项)     55-3高抬火轿(沁阳市)

五、民间戏剧(22项)     80-13怀梆(沁阳市)

六、曲艺(8项)
   七、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10项)

八、民间手工技艺(17项)

123-16四大怀药种植与炮制(焦作市)

  九、民间杂技(1项)
  

  十、生产商贸习俗(2项)

十一、消费习俗(5项)  

十二、岁时节令(1项)

  十三、民间信仰(10项)
 

十四、民间知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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